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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高利红

性别

出生年月

1970

学历

博士

所在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职称

副教授、硕导

主要社会兼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法商研究》兼职编辑、《环境资源法论丛》副主编、《私法研究》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法学会理事。

主要承担项目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十数篇,多次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主要著作

1、《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2003-6-19

2、《环境民事侵害赔偿原则之检视》2002-11-27

主要代表作为:《动物不是物,是什么?》、《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

个人小传

河南洛阳人,先后就读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199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武汉大学环境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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