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由我所主办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稿)专家论证会议在武汉召开。我所副所长高利红教授、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李庆国列席会议并致辞。本次会议还邀请了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总队、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以及武汉、黄冈、宜昌、十堰、恩施、咸宁、孝感、荆门市(水电、水务)局、红安县水土保持局的近30名专家代表与会。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专家论证会现场)
会上,首先由我所高利红教授代表课题组就本立法第二稿,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向列席专家做了报告,并概括性地介绍了本立法稿的新增点、修改点以及亮点的内容,结束时她以理论学者的身份希望列席的实务界专家对本立法多提意见,支持课题组的工作,共同完善《办法》的制定。之后,我所程芳、刘先辉、孟琦、宁伟博士分别向列席专家详细解读了具体条文的变化。

(我所高利红教授作报告)
在接下来的专家讨论及意见交流中,各位领导和专家对课题组的立法各项工作进行了肯定,但是也认为本立法第二稿仍存在着许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之后由我所程芳、刘先辉博士主持的立法条文讨论环节中,各地专家逐条发表意见,并对该稿提出了较多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最后,李庆国处长对本次立法专家论证会上各位与会专家的积极发言与热烈讨论表示了感谢,也希望课题组能充分考虑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对立法作出进一步的完善。
(供稿: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