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20日,我所博士生刘先辉、宁伟和孟琦赴四川水土保持局和简阳市水务局,对该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制定情况和水土保持现状进行了调研。
12月19日,我所三位博士和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草案的主要起草人、监督处杨攀钦主任、吴彬等进行了座谈,就实施办法的总则、水土保持规划、预防、治理和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他们介绍了四川省的特色条款,并就我所博士提出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20日,根据安排,我所三位博士赴简阳市水务局,和该市水务局领导和职能部门的相关执法人员对将出台地方性法规的期待内容进行了探讨,并参观了该市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考察了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执行情况。

(我所博士和四川省水土保护局同志交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相关情况)

(我所博士和简阳市水务局同志座谈)

(我所博士和简阳市房地产商交谈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
通过这次调研,我所博士们加深了对《水土保持法》制定与实施情况的了解,为我所起草《湖北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供稿:刘先辉) |